公司代码:688106 公司简称:金宏气体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 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 、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 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 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 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 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 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 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金宏气体 688106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龚小玲 陈莹
电话 0512-65789892 0512-65789892
办公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
民路 民路
电子信箱 dongmi@jinhonggroup.com dongmi@jinhonggroup.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 4,490,349,052.63 4,157,944,958.50 7.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692,687,442.29 2,680,275,522.82 0.46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 930,088,506.03 778,887,868.33 19.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8,462,128.42 86,921,599.52 13.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 82,498,595.02 68,437,790.58 20.55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439,022.95 192,537,971.51 -17.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0 3.13 增加0.5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18 11.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18 11.1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28 4.26 增加0.02个百分点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0,59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售 包含转融通借 质押、标记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条件的股份 出股份的限售 或冻结的
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金向华 境内自然人 25.59 124,261,822 123,571,200 123,571,200 无 0
朱根林 境内自然人 10.37 50,358,585 49,728,000 49,728,000 无 0
金建萍 境内自然人 7.43 36,060,000 36,060,000 36,060,000 无 0
苏州市相城埭溪
创业投资有限责 国有法人 2.05 9,941,400 0 9,941,400 无 0
任公司
苏州金宏投资发 境内非国有 无
展有限公司 法人 1.79 8,694,900 8,694,900 8,694,900 0
黄皖明 境内自然人 1.53 7,410,106 0 7,410,106 无 0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境内非国有
夏创业板两年定 法人 1.09 5,299,151 0 5,299,151 无 0
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 境内非国有 无
零二组合 法人 1.02 4,959,150 0 4,959,150 0
钱文胜 境内自然人 0.96 4,643,201 0 4,643,201 无 0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汇 境内非国有
添富科创板2年定 法人 0.84 4,087,593 0 4,087,593 无 0
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股东金向华、朱根林和金建萍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一致行动人,朱根林与金向华为叔侄关系,金建萍与
金向华为母子关系,金宏投资为金向华控制的公司。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及持 股数量的 不适用
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 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 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 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