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1-039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监事柳炳峰持有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金宏气体”或“公司”)股份 2,91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0%。上述股
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公司监事柳炳峰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729,750 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0.15%。
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期收到监事柳炳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
柳炳峰 2,919,000 0.60% IPO 前取得:2,919,0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监事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竞价交易减 2021/9/1
柳炳峰 不超过: 不超过: 持,不超过: ~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个人资
729,750 股 0.15% 729,750 股 格 得 金需求
2022/2/28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监事柳炳峰关于股票锁定期的承诺
本人作为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股东、监事,
现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
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
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