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1-014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197,329,181.61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 543,018,681.84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84,333,4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21,083,35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1.3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所处阶段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对《关于<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无异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