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唯赞”)第一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3,810.2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3,200.47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609.82 万元。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0,05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9,137.9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10,917.0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793 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与管理,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
司 2021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
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本次募集资 实施主体
金投入金额
1 公司总部及研发新基地项目 67,400.00 65,112.50 诺唯赞、诺唯赞医疗
2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35,100.00 35,100.00 诺唯赞、诺唯赞医疗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诺唯赞
合计 122,500.00 120,212.50 -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0,917.02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
募集资金总额为 120,212.50 万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90,704.52 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和置换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人
民币 43,810.2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其中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43,200.47 万
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609.82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
在募集资金到账日后 6 个月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该部分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432,004,717.81 元,本次置换金额为 432,004,717.81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已投入 本次募集资金拟
金额 置换金额
1 公司总部及研发新基地项目 651,125,000.00 274,040,810.92 274,040,810.92
2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351,000,000.00 157,963,906.89 157,963,906.89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 0 0
合计 1,202,125,000.00 432,004,717.81 432,004,717.8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南
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15964 号)。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6,098,205.00 元(含税),本次置换金额为 6,098,205.00 元(含税),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 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
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费 1,060,000.00 1,060,000.00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费 816,200.00 816,200.00
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 3,922,000.00 3,922,000.00
4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费 100,000.00 100,000.00
5 中证上市服务费 200,005.00 200,005.00
合计 6,098,205.00 6,098,205.00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3,810.2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3,200.47 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人民币 609.82 万元。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一致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不与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
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
项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不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相抵触,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与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15964 号),认为: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审核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诺唯赞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15964 号)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