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2 证券简称:斯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3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 年 2 月 12 日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413.40 万份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人数:68 人
根据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
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完成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
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
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和相关文件。
2023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袁养德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
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02)。
4、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4)。
5、2024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
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1 月 23 日为授予日,向 8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62.0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了前述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4 年 1 月 2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等文件。
6、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的要素为:
(1)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362.00 万份
(2)股票期权名称:斯瑞新材期权
(3)股票期权代码:1000000584、1000000585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2.80 元/股
2024 年 3 月 1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7、2024 年 8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调整为 1,766.70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413.40 万份。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9.78 元/股。
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8、2024 年 12 月 3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9、2025 年 1 月 2 日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
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5 年 1 月 1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01)。
二、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4 年 12 月 30 日
2、预留授予数量:413.40 万份
3、预留授予人数:68 人
4、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9.78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在 2024 年授予,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
为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 50%
行权期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 50%
行权期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
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
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
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4)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 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 2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对考核年度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及对应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