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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02:关于5%以上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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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02          证券简称:斯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8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陕西斯
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公司 5%以上股东深圳市乐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起 6 个月内,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300 万元。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乐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57,6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98.29 万元(包含各项税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公司 5%以上股东深圳市乐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乐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86.156 万股,其实际控制人盛庆义,同时也为公司
5%以上股东、董事,以个人名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51.304 万股,盛庆义合计持有公司 5,837.4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9%。

  (三)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前 12 个月内,公司 5%以上股东深圳市乐然科
技开发有限公司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深圳市乐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300 万元。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以市场价格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 2022 年 4 月 28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
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拟通过其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乐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57,6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98.29 万元(包含各项税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后,深圳市乐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23,119,16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78%。深圳市乐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盛庆义,同时也为公司 5%以上股东、董事,以个人名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513,040 股。本次增持后,盛庆义合计持有公司 58,632,2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6%。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上市条件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增持主体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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