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2 证券简称:斯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3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2)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3)截至 2021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4 名,注册
会计师 1,15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3.业务规模
(1)致同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21.9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7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3.49 亿元。
(2)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
费总额 2.79 亿元;2020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222.36 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43.51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
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2)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高飞,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益宠,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韬,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有关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致同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符合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其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能严格遵循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恪守独立性和职业谨慎性,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