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3-056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并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各项关于修订或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及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年 9 月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
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
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同时新制订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述修订及新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或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其余四个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方可生效实施。
上述修订后及新制订的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内容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年 9 月施行)、《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调整前后情况如下:
调整前:屈中标(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主任委员)
张盛利(独立董事)
CHEN NI(董事长、副总经理)
调整后:屈中标(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主任委员)
张盛利(独立董事)
LAN YIHONG(非独立董事)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