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2-011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达膜”或“本公司”)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 83,47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2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4,162,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1,450,246,642.09 元。截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止,本公司实际
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3,47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4,162,2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人民币 63,221,611.38 元后,实际收到主承销商长江证券划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460,940,588.6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 350ZA0041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5,777.10 万
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6,488.04 万元,2021 年度使
用募集资金 9,289.07 万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
余额为人民币 85,214.1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额
2019 年 11 月 12 日实际到账募集资金 1,460,940,588.62
减:发行费用及相关税费 12,728,880.00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4,881,915.93
减:募投项目支出 333,042,148.86
减: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 25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 43,748,398.29
加:累计利息收入 20,116,369.49
减:手续费及其他 10,921.76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852,141,489.85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已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 年 11 月 13 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延安分行(以下简称“光大延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集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以下简称“兴业杏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兴业海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厦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区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东区支行”)和长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光大延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2870188000064276)、在招商集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92902591610588)、在兴业杏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950100100360978)、在兴业海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940100100348347)、在中行厦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278339766)、在农行东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0355001040039322)。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因募投项目“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发生了变更,2021 年 5 月 29 日,本公司与子公司 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大华银行厦门分行”)和长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在 大 华 银 行 厦 门 分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NRA182-302-310-9)。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因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变更为“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孝感市孝南区碧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和“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
造及扩建项目”,2022 年 3 月 3 日,公司与兴业杏林支行、保荐机
构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950100100360978)不变。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光大延安支行 52870188000064276 460,658,154.64
招商集美支行 592902591610588 204,986,515.21
兴业杏林支行 129950100100360978 113,469,331.27
中行厦门支行 431278339766 1,243,710.81
农行东区支行 40355001040039322 27,336,860.10
大华银行厦门分行 NRA182-302-310-9 44,446,917.82
兴业海沧支行 129940100100348000 0.00
合 计 852,141,489.85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
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35,777.10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三达膜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566,313.0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6,550,880.00 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27,117,193.00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361Z0162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
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通过自有资金投入的滤芯车间水井费 25,317
元, 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直接关系,不应使用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归还了前述募集资金。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19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 2019 年12 月 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如期归还。
2、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 2020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如期归还。
3、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