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与嘉戎技术相关纠纷的情况说明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
召开关于公司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戎技术”)相关纠纷事项的专项会议。公司董事会听取了相关部门对嘉戎技术相关纠纷处理的报告。为保证公司投资者的知情权,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纠纷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关注到环球网题为《嘉戎技术实际控制人就职三达
膜期间在外创办同业竞争公司》的文章后,对所涉事项立即启动了内部核查。公
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就内部核查情况向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报案,延安市公
安局宝塔分局在审查了公司的报案材料后于2021年4月14日对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戎技术)及蒋林煜等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一案进行受理。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收到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下达的《不予立案通知
书》。不予立案的理由为“不属于延安市宝塔分局管辖范围”。公司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书》、向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提起《不予立案复议申诉书》。
2021 年 9 月 10 日,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通知公司就嘉戎技术及蒋林煜等
人侵犯公司商业秘密一案重新报案。据此,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重新向延
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报案,并于2021年9月15日取得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受案回执》,此后该案一直处于办理阶段。
二、纠纷的进展情况及公司所采取的措施
2021 年 11 月 12 日,延安市公安局与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知识产权鉴定机
构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该案开始进入司法鉴定阶段。
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向公安机关询问该案的办理情况,公安机关告知该
案的司法鉴定还在进行中,待司法鉴定结果出具后将向公司反馈。
公司近期持续收到投资者关于公司及公司董事长 LAN WEIGUANG 先生是否已
与嘉戎技术达成和解协议的咨询。公司及董事长 LAN WEIGUANG 先生郑重声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LAN WEIGUANG、CHEN NI 未与嘉戎技术达成任何和解协
议。
公司近日收到某知名环保公司向我公司提供嘉戎技术涉嫌侵犯我公司知识产权的线索及涉嫌通过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侵犯我公司商业利益,公司现正在整理证据材料,并计划于近日向案发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公司是外商在华投资企业,公司也将积极与新加坡共和国驻华外交机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外资司沟通此次纠纷的进展,以确保外商投资公司在华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事件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与嘉戎技术的纠纷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推动司法机关对该案的调查取证,并积极沟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及新加坡驻华外交机构,尽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纠纷的进展情况,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说明。
专此说明。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