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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胜信息: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8

威胜信息: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8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前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
   本次变更后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现有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除此之外,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一、回购方案相关审批情况及实施情况
 (一)回购方案相关审批情况

  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和2022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6)。

  2023年4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元(含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6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回购方案相关实施情况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披露
了 首 次 回 购 股 份 情 况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314,825 股,
占公司总股本 500,000,000 股的比例为 2.463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7.50 元
/股,最低价为 20.99 元/股,回购均价 24.28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048,302.19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2)。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原用途“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除回购股份用途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配合公司拟实施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而作出的调整,综合考虑了公司、员工的实施情况和需求,旨在充分使用公司已回购的股份,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业务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符合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本次变更股份用途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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