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3-040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1号)同意注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166,110.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889.1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1,083.39
项目投入 B1 41,262.2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740.26
项目投入 C1 10,818.1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51.01
项目投入 D1=B1+C1 52,080.3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891.2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1,894.2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1,894.28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2020年1月14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铭能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7月2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中慧”)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2年3月1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中慧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桥支 431404888013000259669 33,030,867.85 活期
行 活期
431404888013000500654 2,732.7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活期
营业部 631734873 362,227.21
43050186393600000265 9,106,909.30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长嘉 43050186393600000568 9,531,948.81 活期
支行
七天通知存
43001785061049654321 30,000,000.00 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 2090000100000279261 2,852,068.42 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河西先 活期
导区支行 731900054710707 34,056,079.23
合 计 118,942,833.58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730,322.20元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2月23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