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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00:威胜信息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7

688100:威胜信息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0-002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1号)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166,110.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889.1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2-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

 1  物联网感知层监测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            6,029.20            6,029.20

 2  物联网感知层流体传感设备扩产及技改项          6,294.01            6,294.01
      目

 3  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              20,487.31          20,487.31

 4  物联网综合研发中心项目                      14,695.13          14,695.13

 5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3,000.00          13,000.00

                  总计                            60,505.65          60,505.65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7天通知存款等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
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内部资金管理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进行滚动使用。上述事宜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进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威胜信息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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