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 2555 号漕河泾康桥商务绿洲 E5 栋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5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02,145,11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02,145,11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8.302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8.302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余莉女士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余莉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高静薇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02,115,176 99.9851 22,765 0.0112 7,176 0.0037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补选公司 93,24 99.9678 22,76 0.0244 7,176 0.0078
第三届董事会 3,432 5
独立董事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信、陈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