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4-059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 666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3
普通股股东人数 6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30,452,16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30,452,1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3.984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3.984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绍林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
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30,432,783 99.9941 16,467 0.0049 2,910 0.0010
2、 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30,294,428 99.9522 115,645 0.0349 42,087 0.0129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分段情况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持股5%以上普 284,400,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 1%-5%普 43,200,000 100.0000 0 0.0000 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1%以下普 2,832,783 99.3206 16,467 0.5773 2,910 0.1021
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通股 244,603 92.6596 16,467 6.2379 2,910 1.1025
股东
市值 50 万以 2,588,18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上普通股股东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 票数 (%)
号
关于 2024 年
1 半年度利润 46,032,783 99.9579 16,467 0.0357 2,910 0.0064
分配预案的
议案
关于购买董
2 监高责任险 45,894,428 99.6574 115,645 0.2511 42,087 0.0915
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 2 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永超、宋红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9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