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2-047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5 月 23 日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00 万股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5 月 23 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 9.66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
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6)。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秦非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3 月 15 日至 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9)。
4、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
5、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8 日,以 9.6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47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3.9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
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
会同意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以 9.6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3 名
激励对象授予 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激励计划
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并以授予价格 9.66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13 名激励
对象授予 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
以及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且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本次拟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并同意以 9.6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三)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5 月 23 日。
2、授予数量:4.0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40,251.65 万股的 0.01%。
3、授予人数:13 人。
4、授予价格:9.66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因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予完成,所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 2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预留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股本总
号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