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2-036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众精工”)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12 月31 日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博众精
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4 号),博众精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00.00 万股,每股面
值 1.00 元,并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本次发行的价格为 11.27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6,207.00万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0,669.85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3050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669.85 万元,低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对募集资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前述调整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已完成。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号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 56,021.00 53,000.00 19,418.94
2 汽车、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产业化建设 9,197.83 8,100.00 2,967.80
项目
3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10,068.91 9,900.00 3,627.31
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40,000.00 14,655.80
合计 115,287.74 111,000.00 40,669.85
(三)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2021 年 5 月 6 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 424,012,990.66
2 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53,247,157.05
3 减:发行费用 16,482,427.74
4 减:补充流动资金 146,557,974.99
5 减:银行手续费 404.08
6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70,014,525.01
7 加:利息收入 1,459,459.91
8[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9,169,961.70
[注]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021 年 5 月 6 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发行费用-补充流动资金-银行手续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021 年 5 月,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
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
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
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 账户
性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2001014400600048 90,000,000.00 20,408,460.33 活期
司苏州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75070122000481574 90,000,000.00 4,913,817.47 活期
司吴江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12904312410803 90,000,000.00 1,345,797.73 活期
司苏州吴江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89180078801500000219 154,012,990.66 12,501,886.17 活期
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合计 424,012,990.66 39,169,961.7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
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70,014,525.01 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69,178,129.31 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自筹资金 836,395.7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
师报字[2021]第 ZA14638 号)。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70,014,525.01 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前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
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
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
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