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1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正青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总经理撰写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2020 年,董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结合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实际运行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在 2020 年度的工作中,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结合 2020 年实际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0 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撰写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117,800.13 万元,
较年初增长 197.19%;总负债为人民币 8,600.78 万元,较年初下降 28.79%;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109,199.35 万元,较年初增长 296.22%。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895.60 万元,同比上升 36.5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892.10 万元,同比上升 58.0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 12,330.48 万元,同比上升 67.99%。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公
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公 W[2021]A819 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备忘录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就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 W[2021]E1282 号)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为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公司拟订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12 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非独立董事薪酬: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担任其他职位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其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等因素制定,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8,921,004.74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照母公司税后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12,922,256.36 元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为 197,524,491.30 元。
根据《公司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三年)》,公司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计划、资金支出,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拟定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红股。按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72,000,000 股计算的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
34,400,000 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为 26.68%。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是公司基于现阶段经营情况、行业发展情况、战略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1、公司发展过程中因产能扩大和新项目建设需要,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
2、新材料行业作为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在消费电子、新能源智能汽车、医疗电子等领域应用广泛,行业市场空间巨大,公司需要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速产业布局,以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3、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发展功能性材料主业,目前处于快速成长阶段,随着客户对新材料需求的不断迭代升级,公司需继续保持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并广纳人才,提高研发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为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4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包括贷款、承兑汇票、保函、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其他短期及中长期债务融资产品等其他金融工具融资。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前述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行及使用授信的主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