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分别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结项;同意公司增加“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海外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148 号《关于同意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78.959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9.1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8,262.92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3,462.15 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号第 ZF10144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号 金拟投资额 金拟投资额
1 新建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 20,000 15,000 10,000.00
项目
2 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研 20,800 20,800 5,500.00
发中心)建设项目
3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 6,200 6,200 3,000.00
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 5,000 4,962.15
合计 52,000 47,000 23,462.15
根据公司2022年1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缩减投资总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从20,800万元缩减到6,550万元,缩减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5,500万元保持不变。
三、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次拟结项项目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项
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止 2023 年 5 月 31 日,两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调整后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项目名称 金拟投资额 金额 进度 结余金额
(%)
新建智能切割设 100,000,000.00 100,390,343.43 100.39 0.00
备生产线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49,621,519.82 50,255,991.99 101.28 0.54
1、“新建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0,000 万元,项
目已基本投资完成,设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可以结项。截止 2023 年 5 月 31 日,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10,039.03 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涉及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19045101040061114 已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销户。
2、截止 2023 年 5 月 31 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
使用完毕,满足结项条件。为便于管理,公司将在上述募投项目结项之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0.54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银行账号:3301040160017374862)进行注销。
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1、增加实施地点前项目概述及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3,000 万元,拟对公司现有的华东、华南、华中三个区域营销中心进行升级改造,设置杭州总部营销中心,并新建西南、西北、东北 3 个区域营销中心,促使公司更加快速了解客户需求变化,从而进一步提高客户满意度,提高公司区域市场服务能力,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竞争力。
截止 2023 年 5 月 31 日,本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调整后募集资 累计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进度
金拟投资额 (%)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 30,000,000.00 17,582,157.32 58.61
建设项目
合计 30,000,000.00 17,582,157.32 58.61
2、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内容
受益于公司多年来海外市场的布局并形成的品牌效益,2022 年爱科科技海外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海外市场潜力巨大。为继续加
大海外专业化营销队伍的建设,完善和增强专业化、网络化的境外营销体系,公司根据最新市场环境、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以及未来资金投入规划,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增加“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海外实施地点,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安排和调动资源。调整后该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不变。
3、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市场的实际拓展需求以及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可以提高公司的营销能力,进一步完善海外布局,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和项目运作的需要。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涉及更改募集资金的用途,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良影响。
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结项;同意公司增加“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海外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系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战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业务发展需要,提高了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内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战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业务发展需要,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且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三)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爱科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