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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92: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2-04-30

688092: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核心技术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上市公司外籍员工。

  3、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
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并同意以 21.5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6.5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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