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8,123.60万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1年1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148号《关于同意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478.9598万
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1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8,262.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462.15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号第ZF10144号
《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公司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募 调整后募集 环评备案情
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拟 资金拟投资 项目备案情况 况
投资额 额
新建智能切割 2017-330111- 富环许审
1 设备生产线项 20,000.00 15,000.00 10,000.00 35-03-086426- [2018]77号
目 000
智能装备产业
2 化基地(研发 20,800.00 20,800.00 5,500.00 滨发改金融 2020330108
中心)建设项 [2020]006 00000022
目
3 营销服务网络 6,200.00 6,200.00 3,000.00 滨发改金融 -
升级建设项目 [2020]005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4,962.15 - -
合计 52,000.00 47,000.00 23,462.15 -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7,568.68万元,拟置换7,568.6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募集资 拟投入金额 拟用募集资金置
序号 项目名称 金拟投资额 中自筹资金 换自筹资金金额
预先投入金
额
1 新建智能切割设备生产 10,000.00 7,568.68 7,568.68
线项目
合计 10,000.00 7,568.68 7,568.68
(二)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554.92万元(不含增值税),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4.92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
用。
综上,公司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23.60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事项出具了《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419号)。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23.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23.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23.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419号)。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
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三)《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