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并延长实施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14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7.14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6.99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21日、2022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瑞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7)、《瑞松科技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瑞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7,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6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99元/股,最低价为24.91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20,595.1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瑞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说明
受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以及公司股份回购交易窗口期、资金安排计划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也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高于人民币26.997元/股(含)调整为不高于人民币33元/股(含),并拟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6个月,实施期限由2023年5月9日止延长至2023年11月9日止。除此之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延期后的股份回购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综合考虑经济环境、证券市场变化、公司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公司决定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6个月,实施期限由2023年5月9日延长至2023年11月9日止,并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33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本次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不涉及回购总金额的调整,回购用途未发生变化,调整后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结合公司回购实际情况及进度对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的调整,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
六、相关风险提示
(一)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从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二)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存在上述
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未授出的股份变更用途或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