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 16,840,147.00 股。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
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股面
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3,946,049.85 元,
坐扣承销及保荐费 45,052,932.85 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 42,502,766.84 元,该
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 2,550,166.01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418,893,117.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1 日汇入本公
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另扣除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
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 15,569,049.06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 405,874,233.9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009 号《验资报
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405,874,233.95
减: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 253,475,823.72
加: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262,904.11
加: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 6,495,336.55
加: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476,228.31
加:其他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609,400.15
减:手续费支出 3,252.21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160,239,027.14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报告
期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不存
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募集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不存在问题,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对募
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东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支行及保荐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五家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
需要披露的重大问题。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至 2021 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金额 备注
(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 3602005729200849249 84,049,645.13 募集专户、活期存
术开发区支行 款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 399000100100260492 43,992,308.15 募集专户、活期存
款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635372772979 436.96 募集专户、活期存
款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东区 693872772242 185.51 募集专户、活期存
支行 款
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支行 391130100100073439 32,196,451.39 募集专户、活期存
款
合计 160,239,027.14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35372772979)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东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93872772242)已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注销。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4 月 23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18,032,842.30元,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6,165,275.46 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
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情况出具了《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218号)。本公
司分别于 2020 年 4月 3 日、2020年 5 月 13日、2020 年 5 月 14日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支付募投项目先期置换金额。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同意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60 亿元(包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
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止至 2021年 6月 30日,公司任意时点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
授权最高额度,公司取得到期收益人民币 7,234,468.97 元。本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到期
收益人民币 2,202,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