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4-008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
后方可实施。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1,374,165.38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26,066,546.68 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税前)。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68,309,120 股,如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33,661,824.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