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1-052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 3 号嘉必优葛店分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8,126,55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8,126,55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6.77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6.7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易德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其中董事段兰春、许晓冰、刘绍林、唐国平
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易华荣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汪志明、马涛、李翔宇、耿
安锋;
4、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公望律师、方瀛平律师列席会议;
5、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周聪先生、刘雨晴先生
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完善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68,126,556 100% 0 0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2.01 关于选举易德伟先生为公司 68,126,556 100 是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2.02 关于选举杜斌先生为公司第 68,126,556 100 是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2.03 关于选举王华标先生为公司 68,126,556 100 是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2.04 关于选举王逸斐先生为公司 68,126,556 100 是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2.05 关于选举苏小禾女士为公司 68,126,556 100 是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2.06 关于选举张春雨女士为公司 68,126,556 100 是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3.01 关于选举陈向东先生为公司 68,126,556 100 是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3.02 关于选举刘圻先生为公司第 68,126,556 100 是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李春先生为公司第 68,126,556 100 是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4.01 关于选举姚建铭先生为公司 68,126,556 100 是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陈静女士为公司第 68,126,556 100 是
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2.01 关于选举易德 772,758 100 0 0 0 0
伟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2.02 关于选举杜斌 772,758 100 0 0 0 0
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
案
2.03 关于选举王华 772,758 100 0 0 0 0
标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2.04 关于选举王逸 772,758 100 0 0 0 0
斐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2.05 关于选举苏小 772,758 100 0 0 0 0
禾女士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2.06 关于选举张春 772,758 100 0 0 0 0
雨女士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3.01 关于选举陈向 772,758 100 0 0 0 0
东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
案
3.02 关于选举刘圻 772,758 100 0 0 0 0
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李春 772,758 100 0 0 0 0
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2、3、4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公望、方瀛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