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1-037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38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3.90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16 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
普通股(A 股)30,0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7,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8,673,892.6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648,326,107.38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账
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E1078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645,735,133.16
加:2021 年 1-6 月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4,343,189.04
加:2021 年 1-6 月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 1,386,490.84
减:未到期大额存单 130,000,000.00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1,000,000.00
减: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款 29,809,428.35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460,655,384.6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2019 年 12 月公司已
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招商银行光谷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华夏银行徐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王家墩支行(中信银行王家墩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以保证专款专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余额( 元)
招商银行光谷支行 127902048510809 191,015,520.40
中信银行王家墩支行 8111501012400657596 259,455,937.47
华夏银行徐东支行 11155000000847968 10,183,926.82
合计 460,655,384.69
注:期末余额不包含未到期大额存单 130,000,000.0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
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
构国泰君安证券对本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 年 1-6 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产
受托 实际收
方 品 产品名称 金额 期限 赎回金额(万 实际收益率 益(万
名称 类 (万元) 元) 元)
型
中信 结 共赢利率 2021.1.11-
银行 构 结构 02694 17,000.00 2021.4.14 17,000.00 2.98% 127.78
期
王家 性 共赢智信
墩支 存 2021.4.15-
利率结构 17,000.00 2021.6.29 17,000.00 3.00% 104.79
行 款 03910 期
招商银行 2021.1.7-
结构性 19,000.00 2021.4.7 19,000.00 1.65% 77.30
存款
招商 结 招商银行
银行 构 2021.4.9-
光谷 性 结构性 9,000.00 2021.5.10 9,000.00 3.01% 23.01
支行 存 存款
款
招商银行 2021.4.9-
结构性 10,000.00 10,000.00 3.04% 68.3
存款 2021.6.30
招商银行 2021.5.12-
结构性存 9,000.00 9,000.00 2.80% 33.14
款 2021.6.29
华夏 大 华夏银行
银行 额 2020 年单 2021.1.8-
14,000.00 1,000.00 3.00% 12
徐东 存 位大额存 至今
支行 单 单 2 年 329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有 13,000 万元未赎回,其余已
全部赎回,本次收回本金人民币 37,000 万元,取得收益合计人民币 446.32 万
元,募集资金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3,1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368.71 万元,本次拟使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补充流
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
产)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
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