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1-021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各项制度的议
案》,其中对《公司章程》部分其他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第一百三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
名、常务副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2 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董事会秘书
名,财务总监 1 名,董事会秘书 1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时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后续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