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0-009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38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3.90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16 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
普通股(A 股)30,0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7,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8,673,892.6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648,326,107.38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账
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E10784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 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652,302,161.19 元(包含利息收入 27,651.73 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3,948,402.08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2019 年 12 月公司已
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招商银行光谷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华夏银行徐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王家墩支行(中信银行王家墩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以保证专款专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备注
招商银行光谷支行 127902048510809 214,252,166.67 募集专户、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王家墩支
8111501012400657596 294,402,500.00 募集专户、活期存款
行
华夏银行徐东支行 11155000000847900 143,647,494.52 募集专户、活期存款
合计 652,302,161.19
注:期末余额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3,948,402.08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 0。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
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尚未建设,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嘉必优 2019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嘉必优募集资金2019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嘉必优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
附表 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4,832.6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已变更项目,含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截至期末投入进
承诺投资项目 部分变更(如 投入金 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1) 度(%)(4)=(2)/(1)
有) 额 (2) (2)-(1) 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微生物油脂扩建
否 19,750.00 19,750.00 19,750.00 — — -19,750.00 — 2022 年 12 月 — 否 否
二期工程项目
多不饱和脂肪酸
油脂微胶囊生产 否 19,868.70 19,868.70 19,868.70 — — -19,868.70 — 2022 年 12 月 — 否 否
线扩建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
否 14,845.20 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