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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软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日期:2024-04-19

虹软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PDF查看PDF原文

公司代码:688088                                                  公司简称:虹软科技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 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 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 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 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3 年年度报告 》中阐述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 能面临的风险因素, 敬请查阅
《2023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
3  本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 全 体董事出席董 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 上 市时未盈利且 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 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406,000,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5,268,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8,160,908.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9.63%。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 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虹软科技          688088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蒿惠美                          廖娟娟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 汇区龙兰路 277 号 东航滨  上海市徐汇 区龙兰路277 号东航滨
                    江中心T2 15楼                  江中心T2 15楼

      电话        021-52980418                    021-52980418

    电子信箱      invest@arcsoft.com              invest@arcsoft.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 简介
(一 )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 或服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计算机视觉领域,为行业提供算法授权及系统解决方案,是全球领先的视觉人工智能企业,始终致力于视觉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在全球范围内为智能设备提供一站式视觉人工智能解决方案。

    公司拥有丰富的针对智能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以及智能汽车的视觉算法产品线,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自主研发核心技术的授权许可使用。目前主要客户包括三星、小米、OPPO、vivo、荣耀、Moto 等全球知名手机厂商以及国内主要的自主品牌、部分合资及外资品牌汽车主机厂商。

    针对智能手机,基于多年的研究开发,公司可以提供目前市面上大部分主流智能手机视觉人工智能算法产品,包括单/双/多摄摄像头在各种场景下的拍摄和高质量成像、深度摄像头在各种场景下的拍摄和高质量成像、潜望式长焦摄像头无级变焦、3D 建模、全景、SLAM、AR/VR、人脸解锁、超像素无损变焦、人体驱动等重要核心功能。在笔记本电脑上,公司从画质、隐私、美颜等几个方面来提升用户视频会议体验。通过视频去噪、提升动态范围来改善会议时的画质;通过背景虚化、换背景实现用户隐私进行保护;通过人像美颜、人体自动居中、人脸细节恢复和增强、眼镜去反光等技术提升视频会议效果。

    在 XR 领域,与多家业界头部厂商保持密切沟通和交流。在 VR/MR/AR 智能可穿戴设备上,公
司从标定、感知、交互和视觉呈现四大方向布局算法解决方案。可以提供 VR/MR/AR 一站式多传感
器标定解决方案,头显 6DoF 跟踪、平面检测、稠密重建、语义分析、深度估计、实时人体/手部
分割、实时 3D Mesh 重建等空间感知解决方案,手柄 6DoF 跟踪、裸手 3D 手势交互、视线跟踪和
虚拟数字人表情驱动、人体驱动等交互解决方案,以及异步时间扭曲、异步空间扭曲、视频透视(VST)等视觉呈现解决方案。

    在智能汽车领域,面向舱外,公司在行车辅助功能上储备了基于前视、周视、环视、后视、夜视摄像头系统的视觉感知算法,可以提供 ACC、LCC、AEB、ILC 等高级智能驾驶辅助功能;在自动泊车功能(APA)上储备了视觉感知算法 、超声波视觉融合算法、规控算法 ;提供 360°环视视觉子系统,支持 2D/3D AVM 全景影像功能,支持透明底盘功能。面向舱内,公司主要在 DMS、OMS两种产品形态上积累了一系列视觉感知算法,可以提供例如疲劳检测、分心检测、健康监测、身份识别(Face ID)、手势识别、遗留提醒等座舱监控、互动系统功能。
(二 )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公司主要盈利模式是将计算机视觉算法技术与客户特定设备深度整合,通过合约的方式授权给客户,允许客户将相关算法软件或软件包装载在约定型号的智能设备上使用,以此收取技术和软件使用授权费用。同时,公司也向客户销售软硬一体视觉解决方案。

    2、研发模式:公司主要采取自主研发的模式。研发过程大致分为以下 9 个步骤:①获取需求
信息;②管理层决策研发方向;③搭建研发项目组;④验证研发项目算法,进行项目测试;⑤集体讨论决策项目算法;⑥进行底层算法与实际环境的结合优化;⑦进行实际产品结合测试;⑧产品成熟后路演,选择合适的客户进行测试合作;⑨测试合格后大规模推广。

    3、销售模式:公司采用直销的方式,主要向智能手机、智能汽车、笔记本电脑、智能家居、智能零售以及各类带摄像头的 AIoT 设备制造商销售计算机视觉算法软件及相关解决方案。

    4、收费模式:按照业务合同的不同类型划分,公司的计算机视觉算法软件主要收费模式可划分为固定费用模式和计件模式两种模式。①固定费用模式:按合同约定的软件授权期限,收取固定金额的软件授权费用。特定客户在软件授权期限内,针对某款、某系列的特定设备内,可以合法地把含有虹软科技算法技术的特定软件无限量装载在合约限定的智能设备上。②计件模式:在合同约定的软件授权期内,按照客户生产的装载有虹软科技算法技术智能设备的数量进行收费。通常情况下,公司会与客户就不同生产数量区间,约定阶梯价格,保障双方利益。针对软硬一体解决方案,公司目前采用计件模式。

    5、采购模式:公司的主要采购内容包括运营、研发和测试所需的各类硬件设备 、软件、服务,以及产品解决方案所需的物料等。根据需求部门的请购申请,采购部门按照《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供应商选择、采购合同签订、合同执行跟踪、采购付款申请等流程。针对软硬一体解决方案,由公司进行硬件的设计并购买相应部分核心部件后,委托第三方进行组装生产。

(三 )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 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中的“I6513 应用软件开发”。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为“I65”。

    公司从事计算机视觉技术算法的研发和应用,主要产品有移动智能终端视觉解决方案、智能驾驶视觉解决方案和其他 AIoT 智能设备视觉解决方案,根据公司主要产品功能及服务对象的特点,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视觉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2016 版》,公司属于“新
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1 ) 行业的发展阶 段、基本特点

    ①行业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产业政策

    在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大背景下,人工智能加快向各产业渗透,日益成为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生产力提升的重要驱动力量。视觉人工智能行业为各类人工智能应用提供基础支持技术,广泛应用于各类人工智能细分领域。政府积极出台政策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和应用,深化落实与视觉人工智能息息相关的人工智能、智能制造、信息化和工业化的相关政策,为视觉人工智能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与配套资源支持。2023 年以来,新出台的主要人工智能产业政策如下:

    2023 年 2 月,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明确数字中国建设按照“2522”
的整体框架进行布局,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深度融合;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农业、工业、金融、教育、医疗、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加快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提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打造若干综合性数字文化展示平台,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

    2023 年 3 月,在《2023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支持平台经
济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

    2023 年 7 月,国家网信办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公安部、广电总
局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生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优质内容,探索优化应用场景,构建应用生态体系。支持行业组织、企业、教育和科研机构、公共文化机构、有关专业机构等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数据资源建设、转化应用、风险防范等方面开展协作。同时,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服务规范、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2023 年 7 月,工信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
能网联汽车)(2023 版)》,提出到 2025 年,系统形成能够支撑组合驾驶辅助和自动驾驶通用功能
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到 2030 年,全面形成能够支撑实现单车智能和网联赋能协同发展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

    2023 年 7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加
快电子产品技术创新。顺应新一轮科技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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