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7 证券简称:英科再生 公告编号:2021-002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7 月 30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25.813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并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1.96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 73,034.8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 7,349.03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65,685.84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核验,并
出具了天健验[2021]35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英科 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5,685.84 万元低于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87,681.09 万元。现对 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对于资金缺口部分,公 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 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金额 金额
1 塑料回收再利用设 镇江英科环保机 23,781.09 22,681.09 10,685.84
备研发和生产项目 械有限公司
2 10 万吨/年多品类
六安英科实业有
塑料瓶高质化再生 50,000.00 50,000.00 40,000.00
限公司
项目
3 山东英科环保再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生资源股份有限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公司
合计 88,781.09 87,681.09 65,685.84
三、调整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
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具备一致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