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5 证券简称:三友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7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022 年末合伙人数量 272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60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000 人。
2021 年经审计总收入 309,837.8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75,105.65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49 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3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
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人员信息
(1)审计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张俊峰,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6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7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1998 年 12 月 31 日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4 年开始在大华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姓名李海成,200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世盛,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3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协商定价。
2022 年度,公司支付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等合计为 110 万元,主要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服务,2022 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授权管理层与大华确认相关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认为大华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