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4-001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及
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 “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也为了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波先生提议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公司将持续评估、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
一、聚焦主业,抢抓行业发展机遇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晶品科技,只做精品,追求极品”的发展理念,以强军兴国为使命,致力服务国防科技工业高端智能装备领域,专注于提供先进光电侦察设备、军用机器人等方向的核心组件、系统和解决方案。
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深耕“智能感知+机器人”装备领域,顺应人工智能发展大趋势,持续深入开展智能化光电侦察装备和军用机器人技术及产品研发,提高产品智能化水平,丰富扩展产品门类,巩固、拓展市场份额。在光电侦察装备方面,突破目标自动识别、景象匹配、多源融合自主导航等关键技术,构建智能多维感知技术体系,开发系列智能光电吊舱、单兵侦察设备,并结合需求热点开发巡飞器导引头、自主导航设备等产品,同时研发远程激光雷达及高精
度毫米波雷达等上游模组,拓展产业链条,提高行业综合竞争力;在军用机器人方面,针对智能化、无人化作战需求,突破复杂环境自主运行、高精度火力打击、集群协同等核心技术,研发智能化 XX 机器人、集群机器人等产品,该类产品为未来无人 XX 分队骨干装备,市场前景广阔。
公司在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的同时,不断完善优化运营体系,持续提高生产、营销和管理等综合能力,并积极推动军用产品技术在民用及外贸市场的拓展应用,为客户、股东、员工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重视股东投资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上市前,公司制定了《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上市后 3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期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2023 年 5 月 16 日,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总股本 75,659,066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2,697,719.80 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0.07%。未来,公司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匹配好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与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的关系,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的决策机制,确保公司上市后 3 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期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积极推进募投项目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推进募投项目进展,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四、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波先生《关
于提议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波先生
2.提议时间:2024 年 1 月 31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了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波先生建议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三)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陈波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陈波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陈波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
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日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所有股东均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通过股东交流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电话、投资者关系邮箱和“上证 E 互动”平台等形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增进交流互信。
公司将持续评估、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