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长陈波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正东先生、汪明辉先生、王进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背景、工作经历的了解,我们认为胡正东先生、汪明辉先生、王进勇先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胡正东先生、汪明辉先生、王进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附件:胡正东、汪明辉、王进勇简历
胡正东先生:1982 年 5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国防
科技大学,飞行器设计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9 年 7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
63961 部队工程师,2018 年 1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晶品有限总经理助理,2018 年
4 月至今任晶品镜像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 年 7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晶品有限
研发四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20 年 10 月至今任晶品特装研发四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重庆平戎执行董事、经理。
胡正东先生持有控股子公司北京晶品镜像科技有限公司 27%的股份,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汪明辉先生:1983 年 3 月出生,毕业于原解放军装甲兵工程学院指挥自动
化专业、原石家庄机械化步兵学院装甲步兵指挥专业(双学士)。2001 年高考入伍,有良好的基层工作经验和机关业务素质,曾担任过营连主官,并在团、师、军、军区、战区各级机关任职,在部队工作期间多次参加重大军事演训活动,2020年 10 月进入公司任职。
汪明辉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进勇先生:1983 年 10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济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06 年 9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二部审计经理,201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法利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曾用名“法利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控制经
理,2014 年 3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晶品有限财务总监。2019 年 3 月至今任南通晶品监事,
2019 年 5 月至今任华信智航执行董事、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任晶品特装财务
总监。
王进勇先生通过持有天津军融汇智科技中心(有限合伙)1.6%的份额、天津军融创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1.29%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