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3-018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9 月 1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晶品
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3号),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并于 2022 年
12 月 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60.9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158,620,000.00 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7,276,861.41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 12 月 5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39 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067,276,861.41
项目投入 B1 -
利息收入净额 B2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理财产品收益 B3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4 -
项目投入 C1 -
利息收入净额 C2 120,920.08
本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收益 C3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4 -
项目投入 D1=B1+C1 -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20,920.0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理财产品收益 D3=B3+C3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4=B4+C4 -
1,067,397,781.4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F 1,073,769,595.66
差异[注] G=E-F -6,371,814.17
注:本表中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为
公司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6,371,814.17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已于 2022 年10 月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存放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0200263329200132960 130,469,495.00 活期
京昌平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91490078801500002144 400,044,444.44 活期
司北京昌平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8110701011602399389 100,011,111.11 活期
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 321780100100022163 443,244,545.11 活期
珑路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待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 2022年 12 月 5日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已使用自筹资金 5,498.00万元和 458.74万元分别投入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并预先支付 110.97万元的发行费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年 12 月 27 日出具了《北京晶品
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4517 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2022 年 12 月 30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
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得的
超募资金总额为 436,821,861.41 元,本次拟使用 1.31 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9%,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晶品特装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晶品特装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2022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