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7,276,861.41元,其中超募资金
436,821,861.41元。拟使用超募资金131,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9月 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1,9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58,62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
共 计 91,343,138.59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金 额 )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067,276,861.4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83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
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项目备案号
1 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 42,720.00 40,000.00 通行审投备
(一期)建设项目 [2021]60号
2 研发中心提升项目 13,045.50 13,045.50 京昌经信局
[2021]16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65,765.50 63,045.50 -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436,821,861.41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金额为131,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0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和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31,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1,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1,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1,000,000.00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