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3 证券简称:中望软件 公告编号:2026-013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2.19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
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暂不存在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根据《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3/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3/24
预计回购金额 1,000万元~2,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92.19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0.85万股~21.69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06%~0.13%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4880590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使公司股价与公司价值相匹配,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紧密结合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69,646,246 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92.19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216,943 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
民币 1,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92.19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108,471
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2.19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
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00 108,471 0.06 216,943 0.1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69,646,246 100.00 169,537,775 99.94 169,429,303 99.87
股份总数 169,646,246 100.00 169,646,246 100.00 169,646,246 100.00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316,864.58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259,432.27 万元。假设按照回购资金上限 2,000 万元
全部使用完毕测算,回购资金约占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63%、0.77%。
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较小,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
整体资产负债率为 17.72%,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的股票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有利于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公司 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以上测算,并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本次回购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 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 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 上市公司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
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
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上述主体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11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玉峰先生、林庆忠先生、杜玉庆先生、字应坤先生、李奎先生因股权激励实施获得股份归属。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2、2025 年 11 月 17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来源于定向发行股份的股份归属登记。高级管理人员李奎先生因股权激励实施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