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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美上海: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4-070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0月29日,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3年6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苏彤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8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大会
批准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2023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
关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于 2023 年 8月 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3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6.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8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中等(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4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D)”,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1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E)”,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上述激励对象当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因此,有2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部分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1940万股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需作废处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37.4940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此举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亦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层将保持专注,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努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作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