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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美上海: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国境外外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8

盛美上海: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国境外外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4-042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国境外外籍激励对
      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436,921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美上海”)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国境外外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履行程序

    1、2019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19年11月15日,公司通过现场张贴等手段,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3、2019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4、2019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19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6、2023年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3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3年9月6日,公司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行权激励对象为72人,行权股票数量为2,150,30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的议案》。该事项已经2024年2月2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4年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作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次行权,行权激励对象为10人,行权股票数量为446,15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3、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国境外外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序号      项目                      期权计划约定的内容

    1      授予日期    2020年1月1日

    2      等待期    股票期权授予日起的36个月

    3      授予数量    567.75万份

    4      授予人数    88人

    5    授予后股票期  0份

          权剩余数量

    6      行权价格    13元/股

  (三)行权数量和行权人数的调整情况

  2021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作废的议案》,作废因个人原因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00,000份。

  2023年8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2,308份。

  2024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作废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2,308份。

  综上,自股票期权授予以来,公司作废/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为484,616份。
  (四)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2023年8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3.00元/股调整为12.63元/股。

  2024年8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2.63元/股调整为12.00元/股。

  (五)各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2023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经结束。第一个行权期共有符合行权条件的82名激励对象实际行权,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96,463份,已分别于2023年9月6日、2024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工作,行权价格为12.63元/股。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一)行权条件审议程序

  2024年8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国境外外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之法律意见书》。

  (二)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月1日,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的36个月为等待期。等待期已于2023年1月1日届满。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的议案》。鉴于部分中国境外外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截止日期前完成出资和行权程序较为困难,公司对其行权期进行调整,将其第一个行权期的届满时间延长6个月,并据此将上述外籍激励对象的第二期行权期开始时间及届满时间往后递延6个月,其他激励对象行权期不做调整。根据公司调整后的《2019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对于本次行权的10名中国境外外籍激励对象,第二个可行

        权期为自授予日起54个月后的次日起至授予日起66个月内。故本次行权的10名中

        国境外外籍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已进入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

        期权数量比例为50%。

            (三)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公司层面考核条件: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12亿元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3]第ZI10026号),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
                                                        人民币2,873,045,516.26元,符合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条件:根据公司制定的《公司考核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部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进行绩效等级评定,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人力资源部对激励对象的等级  10名中国境外外籍激励对象的2022年年度绩效等评定确认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行权比例×个  级评定中,9人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
人当年可行权数量。                                      满足可行权比例为100%的行权条件。1人考核结果
激励对象的等级评定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中等(C)、 为“中等”,可行权比例为80%。
合格(D)、不合格(E)共五个档次,对应该批次行权比例分别
为100%、100%、80%、60%、0%。

            综上所述,10名中国境外外籍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

        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436,921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

            (四)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各行权期内,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业绩考核或个人特殊情

        况导致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注销处理。由于2022年年度绩效等级

        评定中,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中等”,可行权比例为80%,其剩余激励期权

        不得行权,由公司作废/注销,共计9,231股。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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