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4-015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020号),2023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953,327,016.68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5,332,701.67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058,015,302.35元,减去2022年度现金分红161,283,241.2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人民币1,754,726,376.16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35,707,409股,以总股本为基准,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3,188,545.4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增减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