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4-019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150,269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美上海”)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履行程序
1、2019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19年11月15日,公司通过现场张贴等手段,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3、2019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19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6、2023年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3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3年9月6日,公司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行权激励对象为72人,行权股票数量为2,150,30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4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的议案》。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序号 项目 期权计划约定的内容
1 授予日期 2020年1月1日
2 等待期 股票期权授予日起的36个月
3 授予数量 567.75万份
4 授予人数 88人
5 授予后股票期 0份
权剩余数量
6 行权价格 13元/股
2021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作废的议案》,作废因个人原因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00,000份。
2023年8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2,308份。
(四)各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2023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2023年9月9日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公司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第一次行权,行权激励对象72人,行权价格为12.63元/股,行权股票数量为2,150,309份。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的议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11名中国境外外籍激励对象由于长期在中国境外工作,其行权流程涉及到向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备案等程序,需要较长时间。鉴于此情况,上述11名中国境外外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截止日期前完成出资和行权程序较为困难。为留住并激励公司的优秀人才,稳定员工士气,充分发挥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中国境外外籍激励对象的行权期进行调整,将其第一个行权期的届满时间延长6个月,并据此将上述外籍激励对象的第二期行权期开始时间及届满时间往后递延6个月,其他激励对象行权期不做调整。该事项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一)行权条件审议程序
2024年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
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之法律意见书》。
(二)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月1日,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的36个月为等
待期。等待期已于2023年1月1日届满。根据公司调整后的《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对于本次行权的7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可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
48个月(满四周年)后的次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
权数量比例为50%。
(三)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公司层面考核条件: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12亿元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3]第ZI10026号),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
人民币2,873,045,516.26元,符合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条件:根据公司制定的《公司考核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部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进行绩效等级评定,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人力资源部对激励对象的等级 72名激励对象的2022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为评定确认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行权比例×个 “优秀”或“良好”,满足本项可行权比例为100%
人当年可行权数量。 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的等级评定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中等(C)、
合格(D)、不合格(E)共五个档次,对应该批次行权比例分别
为100%、100%、80%、60%、0%。
综上所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
期可行权条件已成就,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2人,可行权的
期权数量为2,150,269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
(四)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各行权期内,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业绩考核或个人特殊情
况导致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注销处理。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年1月1日
(二)行权数量:2,150,269份
(三)行权人数:72人
(四)行权价格:12.63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六)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七)行权安排: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次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为本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行权激励对象的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确定行权窗口期,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 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 他一切相关手续。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须在公司确定的行权 窗口期内行权完毕;行权窗口期届满,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再行权或递延 至下一行权期,由公司予以注销。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序 已获授予的 可行权数 可行权数量占已
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期权数 量(份) 获授予股票期权
量(份) 数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HUI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