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4-010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
经理王坚,副总经理陈福平,董事会秘书罗明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24年1月29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9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
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
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董事、总经理王坚,副总经理陈福平,董事会秘书罗明珠。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坚直接持有公司149,2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公司副总经理陈福平直接持有公司1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公司董事会秘书罗明珠直接持有公司105,7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
(三)在本次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上述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提升投资者的信心,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从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9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增持主体姓名 职务 拟增持金额区间(万元)
下限 上限
1 王坚 董事、总经理 400 500
2 陈福平 副总经理 300 400
3 罗明珠 董事会秘书 200 300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的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为自2024年1月29日起6个月内,公司停牌期间和窗口期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拟通过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
王坚先生、陈福平先生、罗明珠女士承诺: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