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4-016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2023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67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2023 年上市公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司(含 A、B 股) 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何时成为注册 从事上市 何时开始在 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
会计师 公司审计 本所执业 提供审计 司审计报告情况
服务
项目合伙人 赵娇 2009 年 2007 年 2009 年 2021年 近三年签署了隆平高科、新
五丰、高能环境、湖南裕能、
赵娇 2009 年 2007 年 2009 年 2021年 兴图新科等上市公司年度审
签字注册会计 计报告。
师 周亚丹 2021 年 2016 年 2021 年 2016 年 近三年签署兴图新科公司
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 近三年复核了克明食品、中
复核人 金闻 2008 年 2003 年 2008 年 2024 年 京电子、彦林科技等上市公
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公司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审计费用将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2023 年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1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 万元(含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 年度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审计团队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具备良好的诚信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
(二)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
(三)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