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 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相关人员承诺未来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存在股东大会
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三)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依法通知债权人。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8/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8/21,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李明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2,000 万元~4,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38 元/股(含)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526,315 股~1,052,631 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
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72%~1.43%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维护公司价值,提升股东权益,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
3、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
上限 38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052,631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 1.43%;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38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526,315 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额
序号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股) 回购实施期限
的比例(%) (万元)
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
1 减少注册资本 526,315~1,052,631 0.72~1.43 2,000~4,000
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 38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公司
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在回购期间,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
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 0 0 0 0 0 0
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 73,601,522 100 73,075,207 100 72,548,891 100
通股份
股份总数 73,601,522 100 73,075,207 100 72,548,891 100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1,135,037,507.0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960,393,388.81 元,流动资产 1,011,138,536.62 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4,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3.52%、4.16%、3.96%,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15.25%,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
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