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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告日期:2023-08-12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3-033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
定,将本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10,033.333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19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2,239.67 万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996.18 万元(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 5,656.78 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 339.41 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为 96,582.8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汇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376.3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4,206.5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7 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      2023 年 6 月    备注

                                                        金额        30 日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钱塘支行              33050161772709899999        35,101.16        420.9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已注销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8110801018779999999          61,142.32

 杭州银行科技支行          3301040160017089403                                    已注销

 宁波银行杭州城东支行      71060122000511992                                      已注销

 宁波银行杭州城东支行      71060122000512468                                2.97

  合  计                                                96,243.48        423.92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2,036.96 万元,系未扣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及承销费税款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外,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
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5,921.62 万元(包含
截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的账户余额 5,907.83 万元,及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 13.7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已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主要原因系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取得收益、利息收入追加投资所致,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取得的收益、利息收入。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18.88 万元,均系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其中 15.91 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系该项目属于技术项目,旨在长期提升企业经营及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效率,不直接产生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
承诺 20%的情况,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年 3 月 8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12个月。截至2022年3月7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1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 3 月 8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 7,000.00 万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 年 3 月 10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实际运用闲置募集资金 1,7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1 年 3 月 8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尚
未到期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3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2021 年 5 月 18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3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022 年 5 月 13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外,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
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5,921.62 万元(包含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3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023年 5 月 19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已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主要原因系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取得收益、利息收入追加投资所致,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取得的收益、利息收入。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18.88 万元,均系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其中 15.91 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永久补流
金额为 21,837.53 万元,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 2,123.92 万元(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700.00 万元),未使用金额及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25%,主要系尚未使用完毕的超募资金,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杭州美迪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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