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1-013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2020 年业务收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0 年上市公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司(含 A、B 股) 涉及主要行业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审计情况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8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彩琴: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包括利欧股份(002131)、银都股份(603277)、恒生电子(600570)等。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联玬: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7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包括海利得(002206)、利欧股份(002131)、银都股份(603277)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魏五军: 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包括浙数文化(600633)、中来股份(300393)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彩琴、罗联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魏五军三名从业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
定最终的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 7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 10
万元 (含税)。上一期为非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不具有可比性。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建议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五)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