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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76:诺泰生物: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0

688076:诺泰生物: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9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已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赵德毅先生、赵德中先生、潘余明先生、金富强先生、施国强先生、童梓权先生、凌明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徐强国先生、高集馥先生、曲峰先生、胡文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强国先生、高集馥先生、曲峰先生、胡文言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徐强国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7 名、独立董事 4 名。
公司将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
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年 5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标先生、秦熙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后附简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公司将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事宜,非职工代表监事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即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性,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

  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等相关程序。在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将尽快召开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并确定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完成换届选举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0 日
附: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德毅先生: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大
连理工大学,专科学历。曾在诸暨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从事技术管理工作;2003
年 12 月至 2019 年 5 月,在中毅集团担任执行董事;2004 年 9 月,投资了杭州
诺泰制药技术有限公司(已转让,现更名为杭州阿诺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开始涉足多肽药物领域;2009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赵德毅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524,7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19%,与赵德中先生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德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德中先生:1968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
中科技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曾在诸暨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就职;2004 年 9 月,投资了杭州诺泰制药技术有限公司(已转让,现更名为杭州阿诺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开始涉足多肽药物领域;2009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赵德中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640,7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68%,与赵德毅先生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德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

    潘余明先生:196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高级经济师。2004 年 5 月至 2006 年 5 月,就读于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79
年至 1981 年,在建德市梅城镇顾家村办企业工作;1982 年至 1983 年,在浙西
高压电器厂工作;1984 年至 1987 年,在梅城镇千鹤模具厂工作;1988 年至 1990
年,在严州通用电子设备厂担任厂长;1992 年至 1993 年,在五星电器厂担任厂长;2004 年至今,创办建德市五星车业有限公司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7
年 2 月,创办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7 年 5 月至今,担
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潘余明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435,3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8%,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潘余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金富强先生: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科
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有机合成专业,博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3 年 7
月至 1994 年 3 月,在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担任助理研究员;1994 年 4 月
至 2001 年 1 月,在美国杜邦公司研究院工作,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等职;
2001 年至 2002 年,在美国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担任主任研究员;2002 年至 2003
年,在美国赛普科制药公司担任主任研究员;2003 年至 2007 年,在美国环球药
物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技术总监;2007 年 2 月至 2016 年 8 月,创立澳赛诺并担任
董事、总经理、首席技术官;2016 年 9 月至今,担任澳赛诺董事;2017 年 5 月
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金富强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74,1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富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施国强先生:1961 年 11 月出生,美国国籍。毕业于瑞士洛桑大学有机化学
专业,博士学历。1994 年入选中科院“百人计划”,2015 年入选杭州市“521 人
才”计划。1993 年 1 月至 1996 年 8 月,在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担任副研
究员和研究员;1996 年 9 月至 1998 年 4 月,在美国斯克里普斯研究所(Scripps
Research  Institute)担任副研究员;1998 年 5 月至 2008 年 1 月,在美国默克制
药公司担任研究员和资深研究员;2008 年 1 月至 2014 年 10 月,在美国 Anichem
公司担任总经理兼联合创始人;2014 年 11 月至 2017 年,在杭州澳赛诺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副总经理;2017 年至今,担任公司研究院副院长、董事;2019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施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施国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童梓权先生:1970 年 1 月出生,新加坡国籍。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化工
系,研究生学历。1998 年 6 月至 2001 年 6 月,在葛兰素史克制药公司担任化学
工程师和项目经理。2001 年 7 月至 2017 年 8 月,在辉瑞制药公司历任新加坡工
厂生产经理,全球合同加工部高级经理,全球技术部高级技术经理,全球质量部亚太区质量总监兼质量审计官,辉瑞亚太供应链中心总经理,辉瑞新加坡贸易公司执行董事。在辉瑞公司任职期间,组织实施了多个制药工艺创新项目;领导了多个新业务部门和子公司的成立、启动和运营;领导实施了多个全球性项目并获
得“Nat Ricciardi 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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