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9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1-6 月实现
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15,319,011.32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844,184,316.34 元。经董事会
决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 12,708.2805 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0,833,122.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4.08%。本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