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1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6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股东)216 人,注册会计师 1,244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16 人。
3、业务规模
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 56,747.98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01 家,审计收
费总额 26,115.39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 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3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 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8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0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永波先生,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3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元园女士,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1 家。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维先生,200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 6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88.00 万元,本期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00 万元,系按照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拟根据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包括工作内容、审计范围、具体要求、工作量等)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审众环在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