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75 公司简称:安旭生物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二年八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说明了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安旭生物 688075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姓名 吴娅鸿
电话 0571-85391552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50号4幢5层
电子信箱 yahong.wu@diareagent.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 7,456,365,485.79 3,280,443,711.10 127.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73,697,626.94 2,606,497,476.20 102.33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 5,929,966,318.96 494,021,424.03 1,100.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77,509,384.95 202,119,489.26 1,323.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854,617,836.86 200,187,886.49 1,325.9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31,629,522.38 257,934,131.74 1,424.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1.13 22.17 增加48.9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46.92 4.39 968.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46.92 4.39 968.7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1.03 3.86 增加7.17个百分点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9,07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包含转融通 质押、标记或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持股 条件的股份 借出股份的 冻结的股份数
(%) 数量 数量 限售股份数 量
量
杭州艾旭控股有限 境内非国有 26.87 16,481,800 16,481,800 16,481,800 无 0
公司 法人
凌世生 境内自然人 25.12 15,410,000 15,410,000 15,410,000 无 0
马华祥 境内自然人 11.62 7,130,000 7,130,000 7,130,000 无 0
丽水创圣企业管理 其他
(有限合伙)(原杭
州创圣股权投资合 9.37 5,750,000 5,750,000 5,750,000 无 0
伙企业(有限合
伙))
姜学英 境内自然人 2.00 1,228,200 1,228,200 1,228,200 无 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有 0.48 293,351 0 0 无 0
公司 法人
金军 境内自然人 0.35 212,324 0 0 无 0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 0.32 195,036 195,036 613,336 无 0
公司 法人
北京萃智投资管理 境内非国有 0.28 170,100 0 0 无 0
有限公司 法人
毛伟松 境内自然人 0.25 153,540 0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1、凌世生、姜学英为夫妻关系。凌世生直接持有公司 25.12%
说明 股份,姜学英直接持有公司 2.00%股份;两人通过艾旭控股持
有公司 26.87%股份,通过创圣持有公司 5.64%股份,合计持有
公司 59.63%的股份。
2、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它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是否为
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不适用
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