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8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8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401,490,105.19 元。2021 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38,526,270.0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80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133.34 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797.3592
万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1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2.2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 1,163,516,513.19元(母公司)。2021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